【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第一場

2025.01.24

近期全球政治極化的氛圍下,司法作為獨立紛爭解決的機制,能長久且穩定受到人民信賴,進而成為民主韌性的基石,是全球法律社群努力的目標。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ICJ)將強化司法課責列入「2021-2025四大戰略目標」,並作為主要會務持續推動中。回望這兩年台灣的法律社群,不管是法官、檢察官、律師,也都面對倫理及課責議題的考驗。

 

1228日星期六下午,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主辦,並與本會憲政改革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及高雄律師公會合辦,舉辦【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第一場。

 

上半場 【多元的司法課責:個案評鑑有助於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嗎?】 由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主持,開場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律師透過統計資料,呈現《法官法》修法四週年下評鑑成效甚微,法官評鑑委員會僅一件人民請求案件成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無人民請求案件成立,且因請求人不適格而不付評鑑者,在檢評會案件中多為告發人提出等觀察。再由監察院調查專員李弘毅整理過往與現今評鑑程序,具體評析個別案件中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問題。接著由姜世明教授及錢建榮律師與談,前者特別提點民間團體應該就審判核心的定義與範圍,參考比較法經驗,積極倡議修法;後者則特別提出移送機關目前疊床架屋的問題,並建議違失一體性概念的適用、司法首長職務監督應持續加強。

 

下半場【多元的司法課責:邁向全面評鑑】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律師主持,並由台中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黃聖棻律師、台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鄭嘉慧律師、高雄律師公會梁志偉律師分別分享公會透過紙本或是數位工具,蒐集會員對於法官、檢察官評鑑意見的經驗,雖各公會皆在回收率上希望未來持續加強,但仍認為此種評鑑的資料,對於法院職務分派及司法品質有所助益。最後則由民間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透過過去對全面評鑑制度修法倡議的經驗,搭配美國20州全面評核制度的對照,凸顯目前需要透過全面評鑑去補齊目前司法課責制度的不足,才能提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

 

此系列座談會第二場擬探討律師倫理議題,將列入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交接事項,由下屆委員會再接續辦理,敬請會員先進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