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律師帶狀課程-3】「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

2024.05.29

目的:我國國民法官法於去年(民國112年)11日正式上路,實行迄今(民國113)年已屆滿一年,各地方法院均有實務案件進行審理中或已完成程序。國民法官案件程序之進行與過往刑事訴訟案件有所不同,國民法官制度的目的,是希望在審判中加入國民法官多元經驗、想法,與法律專業觀點彼此交流激盪,讓法院判決有更全面的視野,反映全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國民的參與,期盼能讓司法審判更透明,並開啟司法審判與社會的對話,增進國民與司法審判的相互理解與信賴。本會扶助律師擔任是類案件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應具有前揭相關專業知能並了解實務最新狀況,故舉辦本次「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二、協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台中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三、課程名稱:【犯罪被害人律師帶狀課程-3】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

四、課程時間:民國113629日(週六)100017:20

五、課程方式:實體

六、課程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120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

七、參加人員:本會扶助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律師公會會員

八、報名方式:113530()上午0900開放報名,請點擊連結台中場報名網站,額滿即停止報名(限額7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會最遲於課程三天前寄發教育訓練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九、聯繫窗口:台中分會-盧怡安專員,連絡電話:(04)2372-0091分機112

              台中分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laf.org.tw

十、課程內容暨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