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2月18日(週一)「科技偵查法」研討會

2023.12.04

一、說明:

隨著科技的進步,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段層出不窮,這也導致偵查機關不論是在犯罪的追蹤亦或是證據的調查上,皆遇到過往無法比擬的阻礙。如何有效應對新興犯罪將是偵查機關當前面臨的考驗。而為了因應新興的犯罪手法並且達到有效率的犯罪偵查,偵查機關開始規劃使用科技的方式做出不同於以往的犯罪追蹤,然而科技的使用往往也間接引發了對於基本權的侵害,諸如M化車、線上搜索、人臉辨識等偵查方式,皆可能因配套制度設計的不夠完善,而使得人民的隱私權受到侵害。

109年法務部提出了科技偵查法草案,希望能透過立法的方式解決相關法律疑義,然而直至今日已經過了三年的時間,朝野仍無法達到共識擬出對於科技偵查的相關配套措施。在沒有現行法律明確授權的情形下,將產生偵查機關無法明確理解其偵查之手段是否屬於違法之疑慮,甚而不再藉由科技的力量打擊犯罪。目前仍有如111年度重上更一字第42號對於M化車議題在實務上產生爭執,究竟怎樣才能取得有效的犯罪偵查以及人民隱私權保護之間的平衡,將是本講座所欲探討之重點。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二、主題:「科技偵查法」研討會

三、時間:112年12月18日(週一)下午14:00至17:00

四、名額限制:線上150位。(無實體)

五、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4日(週四)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限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報名完成之律師於12月14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由本會提供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qDdwyPFr7MgAP2wKA

六、報名費用:免費。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