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師聯合會新聞稿--律師執業安全

2024.04.11

據報載本會個人會員游姓律師於今日執行職務時不幸遭縱火遇害身亡,本會對此惡意暴力行為予以最強烈之譴責,並對游姓律師辭世表達最深切之哀悼,已於第一時間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律師作為在野法曹,於受當事人委任後依法即應忠於職責,以竭力為其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為職守,無論訴訟關係人或社會大眾,均應理性看待並尊重律師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縱遇有立場對立、觀念衝突,亦應秉理性態度溝通,冷靜處理,交由司法為斷,任何不法與非理性之手段,均為法治社會所不容,對定紛止爭更無助益。

 

    律師作為民眾解決法律問題之指南針,倘於執行職務過程中受有人身安全之危害,亦將妨害一般民眾尋求實質有效受法律協助之憲法上權利,是律師依法執行職務自應受最大之保障。本會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應重視律師執業之人身安全,本會亦將積極研議保障律師執業安全之相關法令及措施,確保律師得在安全無虞下執行業務,俾免憾事再造,以保法治並維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