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會 第一場次,歡迎踴躍報名。
一、活動宗旨
近期全球政治極化的氛圍下,司法作為獨立紛爭解決的機制,能長久且穩定受到人民信賴,進而成為民主韌性的基石,是全球法律社群努力的目標。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下稱ICJ)就將強化司法課責列入「2021-2025四大戰略目標」,並作為主要會務持續推動中。去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翻譯了ICJ於2016年出版的《司法課責-法律工作者指南13》(Judicial Accountability: ICJ Practitioners’ Guide no. 13),希望提供台灣法律社群檢視司法課責機制的國際標準。
然而回望這兩年台灣的法律社群,不管是法官、檢察官、律師,面對倫理及課責議題,打擊與挑戰更甚以往,也到了亟需檢視與對話以下兩大題的時刻:
司法課責的傳統第一題:如何改善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
從民間倡議到2011年政府制定《法官法》,到2020年修法後讓人民也可直接請求評鑑,看似有更多元的管道使人民反應司法系統問題,但近年資深法官的重大風紀事件、開庭態度不佳、性騷擾與職場霸凌,或有五花八門程序爭議(例如未參與辯論卻為審判、陪席簽名為審判長)等違反職務與濫用職權仍頻頻見報。作為司法課責相對外部的機制,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處理後成立的案件卻相對稀少,對於監督的效果十分有限。如何改善?
司法課責議題的第二題:大家都在問,那律師呢?
同時,在修法後,雖然如民間司改會般的民間團體無法再請求評鑑,但律師專業團體仍保有請求主體的資格。臺中律師公會、臺南律師公會及高雄律師公會即仍長期透過多元的問卷設計及回收獎勵,了解律師會員在第一線司法實務現場所遇到的問題,並發展出不同的策略,希望協助司法系統監督不適任的司法人員,卻也遇到會員反應消極、統計量不足而無法形成長期研究的困境等。
而另一方面,律師自身遵守倫理的公信力,也在近年一連串律師遭到檢調搜索的新聞輿論下,備受挑戰。如何看待律師倫理規範與配套在此刻的挑戰?又如何在資訊上提供民眾了解律師群體自律與他律成果?
我們期待透過「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會,能夠在主體、客體、方法上對話出司法專業倫理的共通期許與改善目標。本場為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將分成上下半場,分別探討個案評鑑的成效、展望全面評鑑的未來。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二、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合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憲政改革委員會、臺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臺中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
會、臺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高雄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桃園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
員會、彰化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
三、時 間: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 下午14:00至17:00
四、實體地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7樓C室)
五、報名名額:採實體+直播同步進行,現場名額限40位,直播名額無限制。
六、收費標準:免費。
七、報名方式:自即日時起至1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完成報名之律師於12月24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直播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PVnzSbEsSDZK4fDu7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