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為全線上)112.10.14「為誰存在的金字塔訴訟制度?─民事訴訟法第447條二審新攻防及 第469條之1三審許可上訴之實務運用與修法方向」講座,敬請踴躍報名。
一、說明:
司法院為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已向立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刪除第447條第1項第3款、第6款,未來第二審不能再以「對於在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或「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為由,提出新攻防方法,並修正第469-1條第1項,未來以「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為由上訴三審者,須經最高法院許可,並以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者為限。為因應修法動態草案,使會員了解現行實務運用與修法方向,希望透過本次講座,增進會員們對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之認識。歡迎會員踴躍參與。
二、合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民事程序法委員會、臺中律師公會臺中律師學院
三、時間:112年10月14日(週六)下午14:00至17:00
四、地點:臺中律師公會進修室(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18號32樓)
五、名額限制:實體+線上同步進行。現場名額80名,線上名額150名。
六、報名方式:自112年9月21日(週四)起至112年10月11日(週三)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限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報名完成之律師於10月11日(週三)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線上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Dba54QzEbr9bP4t5A
七、報名費用:免費。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