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2月15日(週五)「律師如何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發揮協同探尋法之功能的角色-從法官心證形成的角度淺談律師書狀撰寫的建議」演講

2023.11.17

一、說明:

律師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如何表明訴訟標的及訴之聲明,將法律專業知識、法律思維能力及論證能力撰寫在書狀上,來呼應、配合法官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之過程,攸關法官心證之形成及訴訟之勝敗。為防免遭受法院推理事實、適用法律及促進訴訟的突襲,律師有必要深入瞭解法官心證形成之過程,以有效發揮律師協同探尋法之功能的角色。為使會員能掌握法院實務推理過程,更加地了解民庭法官心證形成之過程,以撰寫其說服力之書狀,希望透過本次講座演講,增進會員們對於法官心證形成及因應如何撰寫書狀有更深切之認識。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二、主題:律師如何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發揮協同探尋法之功能的角色-從法官心證形成的角度淺談律師書狀撰寫的建議

三、主講:賴劍毅 庭長(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四、時間: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7:00

五、地點: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六、名額限制:實體+線上同步進行。實體80位。

七、報名方式:自112年11月20日(週一)10:00起至112年12月12日(週一)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限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報名完成之律師於12月12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台北律師公會北律雲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mTpRZRxgpcmAYaz5

八、報名費用:免費。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