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外課程>114年3月25日最高檢察署與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合辦「法律的解釋方法-以刑事法為中心」專題演講

2025.03.05

(一)活動時間:114年3月25日(星期二)14:30。

(二)地點:臺灣高等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博愛講堂(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3樓)。

(三)參加對象:法務部及司法院所屬機關人員(含學習司法官)、全國律師聯合會、各大學法律學系(院)人員。

(四)報名方式:活動預定參加名額50名,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XZnrEe報名期限至114年3月19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表單將自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