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性別權益律師培力工作坊,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2024.10.17

一、宗旨:

近年我國多元性別權益之法律進展,有許多是司法訴訟帶動立法倡議與行政改革之前例,例如同婚釋憲促成立法,以及跨國同婚議題原本受阻,但隨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0年至111年陸續作成五起判決,明白揭示跨國同婚在我國法律秩序應受保障後,內政部方於112年1月變更函釋見解轉而保障跨國同性伴侶在我國合法結婚之權利;又例如108年上路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原本限制同性配偶僅得繼親收養,但經高雄橋頭地方法院於111年1月裁定同性配偶一方已收養無血緣關係子女,另一方亦可以配偶身分接續收養,嗣後立法院也於112年5月16日修法,讓同性配偶可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之子女。

此外,跨性別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於多起跨性別者受到職場或校園歧視案件中,從普通法院到行政法院均肯認歧視跨性別者屬違法行為,民事部分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行政部分則應負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律規範之行政責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已陸續揭示跨性別公民得不提出手術證明而變更性別登記,明確承認性別認同自主權為憲法權利。

隨著台灣社會對多元性別議題認識逐漸增加,也有越來越多LGBTI多元性別者公開出櫃。在家事、勞動、一般消費糾紛、刑事等諸多法律案件中,也都可以看見LGBTI多元性別者的身影,以及因為其不同之性別認同/性傾向而產生之法律議題。

為讓律師能夠更了解多元性別議題及LGBTI多元性別者之生命風貌,並培力有志於從事多元性別平權之律師、擴大經驗交流與傳承的平台,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邀請多元性別平權組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共同策劃並協辦本次工作坊,其他共襄盛舉之協辦單位包括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台中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學院、高雄律師公會等。

工作坊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的目標是培訓一般律師在承接LGBTI相關案件時,對台灣既有法律架構的基礎概念,以及在案件處理中應具備的性別敏感度;第二階段的目的則是培訓更多律師加入LGBTI性別人權/策略性訴訟的法律行動。講師將由長期參與並承接多元性別相關案件的律師,以及LGBTI領域的專家擔任。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二、活動名稱:多元性別權益律師培力工作坊

三、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臺中律師公會、

                         臺中律師學院、高雄律師公會

四、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

      台北場:113年11月9日(六)上午9:00至下午17:30,台北律師公會

      台中場:113年11月16日(六)上午9:00至下午17:30,臺中律師學院

      高雄場:113年11月24日(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仲裁協會高雄辦事處

(二)第二階段

      台北場:113年12月14日(六)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參與人數與對象:

(一)第一階段:預定台北、台中、高雄每場次參與人數30-35人,對象為律師及實習律師。如報名人數不足20人,主辦單位有可能評估後取消該場次之舉辦。

第一階段工作坊,每人限報名一場,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元,報名後接到錄取通知須先遵期繳納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視同放棄。

如繳納報名費後,因故不克參加所報名場次,可以盡早通知主辦單位協調變更所選場次,惟恕不退費。

(二)第二階段:預定參與人數8-12人 (可視需要及辦理情形調整)。

對象為第一階段完訓並於結訓後10日內繳交指定作業,經主辦單位評定為優良,或過去曾參與LGBTI法律議題(策略性訴訟)之行動者,於報名時提交實績(例如:說明所參與議題/案件性質、判決案號、個人在法律行動中之角色及處理經過和心得等) 予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遴選合適參與第二階段課程者,因名額有限,報名後須待主辦單位通知以確認錄取。

六、收費標準:每人限報名一場,新台幣一千元。

           繳費方式:郵局匯款

           郵局:臺北復興橋郵局

           戶名:全國律師聯合會

           郵局代號:700

           局號:0001085

           帳號:0463248

★匯款請務必備註律師大名,或匯款完成後請截圖e-mail至本會信箱  helen@twba.org.tw 並告知大名,以利核帳。核帳後才算完成報名。

七、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預計於10月25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取報名者繳費。正取報名者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視為放棄,本會將續通知備取名單。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AQcbr183RHDbhmiK7 

★活動內容及課程介紹詳閱附件。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下載列印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全勤學員另可獲得一紙研習證書以表榮譽和紀念。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